第2章爷陪你喝个够
“成诺啊,你和那个男人到底什么关系?”老同志十点多钟才过来。
一大早来了就吃了个瓜,他知道今天有个男人为了成诺而放弃了自己肤白貌美大长腿漂亮的未婚妻。
仅仅一上午,这个没长腿的瓜滚遍了整个大楼,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成诺就是长了十张嘴也说不清楚。
他和那个男人不认识,今天第一次见面,他不知道怎么得罪人家了,平白给人当了挡箭牌。
“刘叔啊,我真的不认识他,我也是今天早上第一次见他。”
老同志姓刘,出于尊敬和亲近,成诺在受到他的谆谆教诲并体会到他的良苦用心以后,从“刘主任”改口到了“刘叔”。
这句话成诺已经解释过一千遍一万遍了,可是没有人相信他。
别说别人了,就连他自己也不相信。
成诺承认,男人很有范儿,很酷,是他喜欢的类型。还有他的声音,很有磁性,还有他袖长的手指。
但是,仅仅限于思想层面,他们真是第一次见面,甚至连认识都谈不上。
刘叔漏出疑惑的眼神。
这种眼神,今天一上午,成诺已经看到过很多遍了,他现在不想解释,也解释不通。
“成诺啊,叔懂,叔都懂,叔也年轻过。”看他不说话,刘叔也不强求,转过身去,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
“不过啊,叔可没你们这么会玩,叔那会儿啊,只喜欢女人······”这说一完,整个大厅笑得人仰马翻。
我他妈是个直的,我喜欢女人,不喜欢男人。
被逼到这份上了,饶是脾气再好,成诺真想爆粗口。
没想到这短短一上午,他一个小小的成诺竟成了这个大楼的名人。
他去上厕所、去吃饭、去打水,只要有人,都在不停的回头看他,他甚至还有听见那些窃窃私语,你看,就是他,他就是成诺。
这一天,他赚足了回头率。
然而,以这种方式出名,成诺宁愿不要。
他在心里发誓,要是让我再看见他,我非得好好揍他一顿。可是连人家姓甚名谁都不知道,想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五点一到,成诺逃离了这个地方。
他知道,时间会冲淡一切,也许明天,也许后天,大家很快就会忘了这场闹剧,自然,加注在他身上的关注也会散去。
毕竟,这种上班地方,瓜是永远吃不完的。永远都有各式各样的新鲜瓜出现。
现在,他迫切地需要找个地方驱散一下这雾霾般的心情。
他去了三旬。
三旬是一间酒吧的名字,也是这家酒吧老板的名字,老板叫做苏三旬。
据苏三旬自己说,他老爸酷爱喝酒,因此给他取名为“三旬”。
本来是“酒过三巡”的“三巡”,结果登记户口的时候工作人员给登记成了“三旬”。
苏三旬没上大学,成诺和他是初中加高中同学。
成诺一向交朋友只看是否合得来,从来不管什么身份地位、家庭学历,他是个随性的人。
老同学看他自己一个人来,脸上挂着很明显的不高兴,这么一会儿功夫,已经喝了好几杯白酒。
忙完了手头上的活后,苏三旬走过来坐到他旁边。
“这是失恋了还是怎么了,我成大爷也有自己一个人喝闷酒的时候!?”
三旬拍了拍他肩膀,半调侃半戏谑的问道。
“别提了,我他妈被人耍了。”成诺仰头,干掉了手里的那杯白酒。
他没吃东西,一杯白酒下肚,灼得他整个呼吸道都快沸腾了。
这时,酒吧的音乐声切换成了一首金属摇滚,声音大了许多。
他提高了分贝,凑在三旬耳边说:“我让一个男人给耍了,让人笑话了一整天。”
说完他潇洒的脱了皮夹外套,走上台去,卡着音乐,扭动起来。
三旬没听见后面那句话,音乐声音太大了,他没听清。
他看着台上扭动着身躯的成诺,心想这哥们平时看着挺文静儒雅的,一扭起来,这小蛮腰、这大屁股,真他妈骚啊,果然,这男人骚起来女人都得靠边站。
苏三旬刚想转身去忙活,却是被一双雄厚有力的大手拍了拍肩膀。
他回头,看到高大魁梧的男人和他的一群随从们,惊恐漫上双眼,他慌了神,一时愣在了原地。
“苏老板,生意不错嘛!”拍他肩膀的男人光着上身,满身腱子肉,雄厚有力,结实得很。
男人的左胸有一块很大的纹身,是一个狼头。那狼微张着嘴,漏出里面阴森的獠牙和舌头,眼睛里发出蓝色的光,仿佛要将人一口吞噬。
男人说完,自顾自的坐下了,就坐在刚才成诺坐过的位置上。
旁边有眼力见的小随从跑到前台,拿了杯子和酒。
男人叫狼头,是这一带的黑社会,俗称保护伞。
苏三旬的这间酒吧,就在他的“保护”范围。
“狼头大哥,您这是笑话我呢,我哪儿是什么苏老板,在您的庇护下,混点饭吃。”
三旬躬着身子,接过随从手上的杯子和酒,给男人满上酒,九十度弯腰,毕恭毕敬,双手奉上。
“这王八蛋,哪次来了不得扒层皮走?”三旬在心里咒骂道。
狼头看着那杯酒,没有接,也没说话。
他就那样坐着,三旬站着,弯着腰,举着酒杯。
三旬害怕的要命,他感受到沙发上男人紧盯着他的目光,仿佛那道光真能生吞活吞了他似的。
他掌心出了汗,再加上这个弯腰的姿势,不到三分钟,他开始站立不稳。
“混蛋王八羔子,你要什么,赶紧拿走给我滚蛋!”
三旬又在腹诽。
汗水湿透了他的衣服,贴在背上,甚是难受,额头上的汗水汇聚成滴,一滴滴滴落在地毯上。
要命的是,他手心里的汗越来越多,摩擦力越来越小,装满酒的杯子不停的向下滑,他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去稳住手里的酒。
他也不敢太用力,酒杯是玻璃的,太用力会碎掉。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苏三旬已经听不到喧嚣的音乐了。
他必须调动全身的心思和力量来对抗这个弯腰敬酒的动作。
就在他以为自己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手里的酒被人拿走了。
三旬暗自纳闷,怎么今天这狗头变了性了,这么快就进入正题了,这简直太不像他的风格了。
临街的这些店铺被狼头“照顾”得十分周到,有时候一个月光顾两次,有时候每个周都光临,简直跟吸血鬼一样,他身上的纹身说是狼头,不知是哪个老板说那其实是个哈士奇的头,自那以后,他们私底下就都叫他“狗头”。
三旬慢慢放下胳膊,抬起头来,挺直了身子。
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刚一起身,他有点头晕,差点没站稳。
当他看到成诺拿着装有白酒的高脚杯时,惊恐蔓延到他脸上,刚消下去的冷汗又腾的一下都从身体那成千上万个毛孔里串了出来。
他感受到一股火气。
那股火气是从旁边沙发传上来的。
他在心里想,完蛋了,这小子今晚喝多了,出风头出到这儿来了。
“苏老板自己吃香的喝辣的,还找这么个小白脸养着,难怪不给我们兄弟们汤喝。”
狼头站了起来。
他比成诺和苏三旬高了有七八公分,块头也大,挡住了他们的光源,像极了小时候看的《猫和老鼠》,jack在Tom高大的阴影下瑟瑟发抖那个场景。
成诺拿起酒杯,挑衅般示意着狼头,一仰脖,一杯酒下肚。
狼头拍拍手,脸上的横肉跟着摆了摆,看不出他的表情。
随即,他竟哈哈大笑起来。
“有意思,真有意思!”
他的目光盯着成诺,从上到下,从左到右。
“既然喜欢喝酒,今天,爷陪你喝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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