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解释番外
疼痛,灵魂层面和肉身层面的双重疼痛。
夜叉王,也许这个世界的他还能叫做夜叉王吧。他自杀了,在胡烨川去了b世界后的第五年。他亲手破坏了自己身上的符咒纹身。
这些从脚踝延伸到脖颈的符咒纹身,在他的第一次死亡后便被李朝年纹在了他本体的身上,自从在地下防空洞傀儡城中他回到了自己的身体后,这些符咒便成了他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道底线。他曾经在很多人眼中是不死不灭的存在,得益于他夺舍生魂占据刚死去的躯体,但在回到自己曾经的身体后,那些符咒在保护他不老不死的同时,也限制了他在其他躯体之间的转换,他也有了他的致命弱点,那便是:只要破坏了他身上的符咒纹身并在方圆百米内没有生魂和可供附身的新死亡的肉体,那么夜叉王就会真正的死去。
而现在他亲手拿着匕首,割下了他心口那块皮肤。作为最重要的一个位置,那里的纹身最为复杂,仅仅是刚割下是,夜叉王便感受到了灵魂振荡的拉扯感,他没有挣扎,甚至是有些享受的闭了闭眼,发出一声喟叹。
为什么要自杀呢?他说不清楚,三天前,青衣刚带着他四岁的小孙女来看他,莫钦的古曼童基因还是很强大的,路都走不稳的小子已经学会灵活运用他静止不动时会隐身的技能吓她妈了,虽然后果是哇哇大哭——被他爹打屁股的。当时的夜叉王坐在红木沙发上看着这一幕笑了,笑得很开心,藏青衣也笑了,自从胡顺唐死后,她可以明显感觉到她父亲心里的压抑,如今看到他笑,连带着看那边鬼头鬼脑的俩父子都顺眼了不少。
随着汽车引擎声渐远,夜叉王慢慢步行回了他的二层小楼,在书房的书柜里有一个暗格,从里面抽出一根半米长的棺材钉,用绢布细细擦试过上面的每一道磨损和缺口,他的目光渐渐深远,仿佛眼前在回放着很久之前的事。
胸口的创口流出来发黑的血,他喘了一口气,狠狠攥住胸口快速皱化的皮肤,他的生机随着符咒被破坏的洞口飞快的流逝着,他感觉自己对身体的掌控力越来越弱,"妈的,要是看见半桶水我一定把他打个在医院呆个半个月的。”力气越来越小,他急促的喘着气:“哈哈哈,就是不知道我在那边是不是人哈哈哈哈......咳咳...咳咳咳...."团团发黑的血块吐出,他再也说不出话了。
他渐渐失去了意识,眼前陷入一片混沌。
如同在孤身一人在看不见尽头的隧道中行走,邈如旷世,直到那片让人绝望的黑透出丝丝光线,光线越来越大,直到那片黑暗被细细碎碎的亮斑填满,他隐隐听到鸟叫,起初很远,越来越近,就像有几百只麻雀在他耳边争吵。头痛欲裂,他用力睁开眼睛,入目一片青绿,脸颊边是带着露水垂下的细长枝条,在微凉的晨风的作用下轻轻扫着他的脸。
他活了。
“自杀失败了?不应该吧..."眼睛艰涩的转动,他发现自己现在正在某个林子里,并不在自己失去意识前自己的住处里。”我要是没死也应该在原来的位置啊...如果青衣来的话,倒是可能发现我,那应该也是在医院吧?”
低头一看,胸口处缺了一块皮肤,他环顾四周,这下确定自己这是真的来到b世界了,他如果真的还在之前那个世界,那他应该不会这么的...生龙活虎?是的,生龙活虎,虽然浑身的每一处关节都如同重组过般又痛又麻,但却给重新醒来的夜叉王一种回到他还没被扔下那个深井前之前,那种...活人的真实感。他不相信在原先那个世界会有那么高的异术,让护身符咒被破坏的他重新活过来,如今最好的解释,也是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在某种原因下,带着他的肉身和记忆一同来到了b世界。
他曾经听李朝年说过,a,b世界的相互转换本质是灵魂层面的转换,a世界的人死后前往b世界,而他在自杀时是确认过周围百米内是没有生魂靠近的,也就是说,他死亡时的灵魂是被禁锢在身体内的,而转化的过程是强制且不可逆的,也许就是灵魂和肉身的死死纠葛让他阴差阳错下完整的来到了b世界。
“这还得感谢李朝年了,呵呵..."扶着旁边的树干站起身来,仔细观察身边的环境,突然觉得有点眼熟。
奇怪了,这是我在a世界去过的地方?又往前移动了一段距离,当他发现雨水冲刷裸露的一小块空地上冒头的地雷时,他才恍然记起这里是哪里,观雾山——那个他曾两次越过狱的观雾山优抚监狱外围的山脉,曾在抗战时期埋下了数以千计的地雷,他不禁为刚才的好运气庆幸,天,要是好不容易自杀顺利醒来后被地雷炸回a世界就好笑了。
知道了这里是什么地方后,夜叉王打起来十二分的精神赶路,唯一值得高兴的事就是这具曾经在a世界死亡过的肉身如今像是真正还具有活性的肉体一般的贴合他,在适应了那种酸麻感后,他的步伐越来越快,认准了方向后,他朝着与从前前往林中小屋的反方向走去,他知道,往那边走虽然路途远了点,但是可以让他去到人烟更多的地方。
在观雾山里穿行,他没有什么饥饿感,天黑了就摸着黑走,渴了就喝点溪水,几乎没怎么休息过,正常驴友的脚程要走五天的路硬生生被他缩减到了两天半。他在中午光线最强时爬上了一个很高的树冠,终于露出了一些笑意——翻过前面这两座山他就走出了观雾山脉的范围进入前面的城市了。
在那天太阳下山后,他站在观雾山的最后一片高坡上看着眼前的建筑群,突然产生了一股他难以言说的悲伤情绪。不知所以,他甩开这个莫名的情绪,观察到那是一片老小区和一些两三层楼高的居民房,再往前是一个占地不小的城市公园,再远处是高楼林立的发达区域,他脚下的老城与之相比就像是苟延残喘的病人,他望着远方的城市群,抬脚往前走去。
他在路过一家开着门的居民楼里看见了墙上的钟表,八点,正是一些社畜刚刚结束苦逼加班回家的时间。他路过城市公园入口时原本打算直接绕过去,去后面灯火通明的城市中心,也许是冥冥中的心灵感应,他还是踏进了公园内。
这个公园的主体是一个面积不小的城市内湖,湖中亭台林立,环湖的木栈道是三两成群的中老年人在饭后散步,昏黄的路灯下是一只只盘旋打着转的不知名昆虫,在林子里不间断赶了三天路的夜叉王在这种静谧安全的环境里也轻松了不少。神经长时间的紧绷后的放松是一发不可收拾的,于是,蓬头垢面,身上的短衫工装裤还占沾着草茎的夜叉王就这么在公园的躺椅睡着了。
躺椅上的夜叉王猛地睁开眼睛,站在他身旁正拿着食指做探呼吸动作的年轻人吓得猛地后退了好几步,“对不起对不起!我散步路过你看见你胸口那一块有血!我以为你...死...噢不受伤了!”年轻人那句你死了梗在半截,急急转了话语,直接把自己的脸憋成了猪肝色。
他刚说完打算离开,却看见他面前这个头发杂乱还纹着奇怪纹身的流浪汉死死盯着自己,忽想起很多这种流浪汉都是精神有问题的,他又是往后退了好几步,见流浪汉一言不发又是往前跟了一步,他是真的慌了,一边懊恼自己为什么要乱发善心来看这个流浪汉是不是出事了,“你,你干什么?!我也没怎么你吧,你接着睡吧!我走了!”说完他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了出去,胡烨川保证,这是这几年除了大学体测外跑得最快的一次。
夜叉王呆呆的看着那个跑远的身影,原来,他终于在五年后见到了那张熟悉的脸,不同于经历过那么多次冒险后的成熟沉稳,是他们第一次在腐尸村见面时那张被稚嫩和正义感的脸。
幸好,找到了他。
三个月后,夜叉王在老城区一个老小区一楼落脚了下来,他改名为贺长缚,经历一番周折开了这家名为观雾的纹身馆,等待那个有缘人的到来。
白鹤长守五年春,鹣鲽共济缚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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