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遭偷
初次来到这个地方,是在炎热的夏天。尽管从日历上来说,九月早已算入秋。但与他来的那座繁华的城市相比,的确要热上许多。
起码当他从冷气充足的高铁车厢里走出来时,便被热气裹得浑身发热发烫,像是夏天穿着棉袄坐在了火炉边上。热得人心情有些烦躁。
他从北方一路南下,没坐飞机。倒是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高铁,只有他自己知道是为什么,也不是什么复杂的原因,只是他想换换心情。
他连行李箱都没带,就背着一个背包一路南下。窗外由北向西南变换的风景,确实让他暂时忘却了那些令他不快的回忆。
“等一下!”身后传来一个女孩儿焦急的叫声。
他顿住脚步,侧头往后看了一眼,是隔壁卧的那个女孩儿。一路上都很想找他说话,但又总犹豫着不敢过来。
出站厅里,温柔的播音还在尽职地介绍着这座小城镇,四周都是涌动的人流,密密麻麻,像一群蚂蚁。
这座小城镇比他想象中的要热闹一点,在来之前,他以为这会是一个鸟不拉屎、人烟罕至的地方。
那个女孩儿就那么执着地从拥堵的人流里挤了出来,他顿时心生敬佩。
正这时,放在兜里的手机嗡嗡嗡地震动了起来。他伸手拿出手机,来电人是他的外婆。
他那骨节分明的拇指在屏幕上滑动了一下,便接起电话。
“决明,是外婆咧,你到了没有呀?”
“嗯,外婆,我刚到。”任决明应了一声,目光还在看着那个充满毅力朝他挤过来的女孩儿。
他想,如果他不是弯的,大概会对这个姑娘一见倾心吧。
那姑娘气喘吁吁地挤到了任决明跟前站定,弯着腰喘了几口气。
“外公在路上了,他说有点堵车,你得等一会儿。”
任决明继续道:“让他开车注意安全,我不着急。”
那女孩儿直起身,见任决明在打电话。便直接将自己手中捏着的纸条塞到了任决明的手里,然后红着脸跑了。
任决明看着手心里的纸条,心想你辛苦挤了半天好歹跟我说句话吧。
他单手打开纸条看了一眼,是一串微信号码。他合上纸条连带着挂掉的手机,顺势一齐塞进了兜里。
整了一下背包带,他正准备转身往前走。却被拥堵的人流撞了一下,还没等他看清那人的模样,一声道歉就已经出口了。
“抱歉。”
老实说,在这么拥挤而嘈杂的环境里听到这样一道异常独特的嗓音让任决明觉得脑海一震。
他也不是什么声控,只是觉得这短短的两字嗓音,竟然是他遇见过的那么多人里,最惹人遐想的一个声音。
当回神再看时,那人已经只剩下一个背影,甚至还戴着连帽衫的帽子。身形挺拔,但看着略微有些瘦削。
往前走了两步后,任决明习惯性地将双手插进兜里。那一刻他双眸骤然大睁,而后立刻拨开人群,朝着那个连帽衫的背影追了过去。
操,遭偷了。
那小偷大抵也察觉到了什么,他略微侧过头,可能是在观察情况。任决明只瞧见了他的半张脸――严肃点应该是半个下巴。
情况紧急之下,任决明甚至还能发自心底地感叹一句这小偷皮肤也太白了。
任决明拨开人群的动作惹得那些人发出了非常不满的抱怨声,可他现在根本没时间管那些人说了啥,亦或是问候了他家谁。
这小偷把他的钱包给偷走了,他钱包里放着八百元现金,还有一张照片,一条手链。
八百元现金他无所谓,任少爷从小到大也没缺过钱花,但是那张照片和那条手链对他而言意义非凡。
那家伙发现他追上来后,改快步走成了跑。
在人堆里挤着的任决明见状急了,当即怒吼了一声:“草泥马的给老子站住!把我钱包还给我!抓小偷啊!”
这句话一响起,整个出站厅顿时成了沸腾的一锅水。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望向任决明。
任决明被那些探究与看戏的目光盯得头皮发麻,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喊这一声。
他略微低下头,目光仍牢牢锁定那个小偷的背影。最终拨开了人群,追出了人潮涌动的高铁站。
一没了人群的阻挡,他们两人就像是入海的鱼一般。一前一后,跑得脚下生风。
任决明完全没搞懂为什么那人看起来那么瘦削,跑得却跟踩了风火轮一样。他可是校篮球队的小前锋,要论体力了跑速的爆发,那还真没多少人能拼得过他。
可他追着这家伙跑了好几条街,甚至都没能拉近更多的距离。
他不认识这座小城镇的路,只是本能地追着那个小偷在跑。那小偷有意往人烟稀少的街巷里窜,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往里追。
“你他妈把钱包里的照片和手链还给老子,现金全给你成吗?”任决明高声喊道。
结果那小偷理都没有理会他。
巷子里突然刮过一阵强风,那家伙的帽子被风吹落,露出了一头乌黑但是因为极速的跑动而显得乱糟糟的头发来。
而且这人是真他妈的白,后颈白的跟雪似的。
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岁数,怎么就干这种事儿呢。
小偷迅速拐向另一条路,任决明跟过去时,他已经翻上了墙。也因为翻墙这个动作,任决明终于看到了这个小偷的大半张脸。
模样竟然长得这么好看?要知道能被他任决明感叹一句长得好看,那可是真的好看到没边儿了。
就这么一愣神的功夫,那小偷已经利落地翻过了墙。任决明低声骂了句脏话,立即也两三下爬了上去,可是当他爬到那儿时,墙的那边哪里还见的着什么人。
“操!”任决明跳了下去,气得往墙壁上踢了一脚,那老旧的墙面还因此落了大半面的墙皮,对着七弯八拐的街巷大吼:“你别给老子抓住,我他妈给你一板儿砖,你就知道什么是肝儿颤了狗操的小王八羔子。”
任决明这会儿心里乱得很。一是来到这个小破城还没半个小时就遭偷了,顿时对这个地方的好感度down到了负数。
却又因为“他娘的这地方小偷都长得那么好看?”而无语。
只是现在再回想的话,任决明大概只能记住那只眼睛了。分明是一对吊稍水灵的凤眼,可是眼眸里却瞧不见什么光,暗得像是一池深潭,没有希望一般。
那样一双眼睛,要是带上一点笑和光,得成什么样的尤物。
任决明上一秒还在降这座城镇的好感度,下一秒又念起这个小偷的容貌。随后又唾弃自己都什么时候还想着这种事情,他钱包里的照片和手链怎么办啊!
照片是他妈妈和五岁那年的他一块儿拍的合照,再往大了没有,五岁那年他妈妈就过世了。那条手链也是他妈给他留的,虽然不值钱,但这种东西跟值钱有半毛关系。
他这会儿气得都快吐血了,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在这陌生的巷子里迷路了。
与此同时,臭气熏天的一条小巷里,阳光照不进这个地方,因此哪怕这会儿是大白天,光线也十足的阴暗。
几个堆满了垃圾的绿色塑料巨桶堆在角落里,垃圾腐烂的气味挥之不去,令人作呕。
脚下的地板砖黑得已经瞧不出原来的模样。
被任决明撵着追了好几条街的主角这会儿正靠立在墙上,不停地喘着粗气,胸膛剧烈的起伏着。
其实他和任决明不过几米的距离,只是因为这里的拐角太多,任决明不熟悉地形,自然没有办法继续追。
只不过任决明那一句狗操的小王八羔子他是听得一清二楚,但他并不在意这人骂了什么。
他拿出放在兜里的钱包,打开看了一眼,八百块的现金。这还是他第一次偷到这么多现金。
这人的一身行头看起来就很有钱,看来他选的目标没错。只不过这人也是最难搞的一个,竟然追了这么多条街,还差一点就被他追上了。
幸亏这人是外地来的,不熟悉地形,否则说不定真要被他抓着。思及于此,他忍不住打了个颤。
把八百块钱拿出来放进兜里,他抬起手准备把钱包抛进垃圾桶。结果犹豫了两秒,还是垂下了手。
他又一次打开那个钱包,一张老旧的合照放在透明的夹层里。照片上年轻的女人笑得很幸福,小男孩儿也正朝着镜头比着V。
他也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出自于什么心理,会把这个钱包留下来,并塞进了另一边口袋里。
戴好背后的帽子后,他轻松利落地又从另一面墙翻了过去,挑着就近的小路赶回家。
老城区的街巷就是多,房子和房子挤在一块儿,密不透风,清一色的老旧。
只不过有些老旧是因为真的穷,而有些老旧,是富人的格调。
新城区这两年才开始修建,那边的楼看起来虽然又高又好看,但人气始终不如老城区。
毕竟那么多人都已经在这儿生活了几十年。
只有这些弯弯绕绕的老城区街巷,才是这座城镇的基石。
下午六点半,街头巷尾都飘着饭菜的香气。家里灯是暗的,没人在家,他继父还没回来。
他家这栋只有一层的房子夹在旁边两栋两层高的老楼之间,外墙面上长满了青苔,显得格外逼仄。
他打开客厅里已经昏黄的白炽灯,窜进了低矮狭窄的厨房,然后打开只有他一半高的冰箱――空空如也。
正当他对着冰箱发呆时,门口已经传来了脚步声,以及震天的嗓门。
“夏三七!”
夏三七下意识地缩了缩肩膀,然后关上冰箱走回客厅。他家的房子不过巴掌大点地方,说是客厅也不过是刚好能摆下一张吃饭的桌子。
进门的男人身形高大,虽然跛着一只脚,但模样却异常凶狠,手臂上肌肉虬扎。一身酒气。
“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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