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从开始就错了
错了,一切都错了……
一个后脑勺全是鲜血的男人走在街道上,没有人能救他,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会落魄到这种地步。
他丁暮荀好傻好傻,怎能期望那高高在上的小少爷低声下气的给自己道歉啊……
“你tm给老子滚,别让我看到你!”余洺是真发火了,他随手抄起茶几上的烟灰缸往丁暮荀身上砸去。
很幸运丁暮荀躲过了。
烟灰缸砸到了墙壁,一声巨响刺痛了他的心脏,余洺真的动手了,毫不犹豫……
他似乎是看到丁暮荀躲开,更加恼怒,狠狠推开茶几,径直向丁暮荀走去。余洺揪起丁暮荀的衣领狠狠往墙上撞去,丁暮荀来不及反应,只觉得脊梁好痛好痛,他想要逃,逃出这个疯子的手里!
丁暮荀累了,好累,被玩弄欺骗的是自己,被伤害被欺辱的也是自己,为什么最后却要自己来承受最后的痛苦。
他要逃出去!
逃出去!
逃出去!
“余洺,够了!”丁暮荀狠狠推开余洺钳制住他的那只手,他的眼眶红了,看着自己爱了6年的面前的这个男孩,他的心怎能不酸,怎能不痛……
眼泪不争气的滑落下来。
余洺愣住了,面前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从来没有在自己面前表现出脆弱的模样,他总是满足着余洺自己的一切要求,余洺的心揪了起来,心好痛……
他想去抚摸丁暮荀的脸庞,但眼前这个人很厌恶他,很厌恶……他的心好像更痛了。
丁暮荀咬牙撑着地板站起来,他感到后脑勺生疼,可是他没有理由犹豫,只能忍着昏沉冲出门去。
门外走道很安静,只有丁暮荀疯狂按着电梯按键。
终于电梯门开了,他毫不犹豫进门,按下一楼。
终于安静了,丁暮荀好想哭,哪怕这时候有一个陌生人陪着他也好,他的真心已经在一个小孩身上耗尽了。
回想着这六年,他所有不堪都在余洺身上挥发得淋漓尽致,没有任何余地,一点一丝都没有,他爱了余大少爷六年,一切的一切都等到了,什么网络暴力,辱骂诋毁他都受了,唯独余洺的真心,六年从来没有过。
“叮!”电梯门开了,丁暮荀颤着身子走到大街上,他能听见背后的追逐声,是余洺。
他不能停,尽管脊梁骨很痛,自己能感受到后脑有鲜血涌出,他不想再被利用了,不想了。
再也不想了。
“砰!”丁暮荀只觉得痛,不仅是肉体,灵魂,还有自己血淋淋的心……
“丁暮荀!”余洺费劲力气喊,冲到路中央,看着面前这个傻子,满身鲜血,他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他要逃离自己。
他紧紧抱住丁暮荀:“你不准死,不要死,我再也不和你吵了,我以后听你话,我再也不骗你,再也不出去乱搞了,只要你活着,荀哥,求你,不要死!荀哥……”
周遭传来鸣笛声,余洺被拉开,他看着丁暮荀被抬到担架上在抬到救护车,他好恨自己。
-北城人民医院-
医院很静,谁也不知道凌晨2:00有两家人在手术室外等。
左边的是一个女人,看上去很老了,衣服也都是洗的泛黄的普通衬衣,女人捂着脸痛苦的哭泣,因为手术室内就是她命苦的儿子,她不敢去想儿子出车祸的样貌,只能哭。她刚结婚丈夫就不知所踪,生下两个孩子,靠她一人抚养成人,这次儿子又进了医院,她快撑不住了。她旁边还有一个看上去只有十三四岁的女孩,安抚着女人。
右边一对夫妻都穿的很高档,西服和礼服,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富贵人家,而椅子上则是坐着余洺,他痛苦的将脸藏在手心里。
医院晚上路过的几人有人认识余洺,毕竟这样一个大明星谁能不知晓。也有人奇怪他为什么大半夜会出现在医院。
手术室内,机械的运转声穿进丁暮荀的耳朵里,刺激着他的神经,他的眼皮好沉,只听见有几个医生在喊:“病人心脏跳动微弱,需要立即进行手术。”“颅内出血!”
丁暮荀想睡觉,他好困……
命运也许是和丁暮荀有什么恨吧,不然为什么一直捉弄他。
出生不见父亲,3岁发高烧差点死亡,7岁检查出先天左耳失聪,12岁知道自己是个gay,13岁被人校园霸凌得轻度抑郁,19岁出去打工砸伤腿,26岁稀里糊涂爱上一个人被欺骗的彻底。
现在,
又要直面死亡了。
他想找阎王讨个说法啊,阎王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
他想痛快的死一场。
不想再熬了。
他想问自己,他怎么为什么这么惨,这么傻,干嘛要像小孩一样弄得自己像懵懵懂懂的小姑娘,爱上一个自己知道永远也不可能有结果的人啊。
不傻吗?
……
丁暮荀现在很昏,直到……
再也醒不过来。
现在是12月。
别说,12月的风吹在脸上的确却刺骨,但在6年前的12月,是一场更冷的噩梦。
醒不过来的噩梦。
-六年前-
丁暮荀下班了,他就是个普通上班族,平时都加班,今天小组领导没吃炸弹,不知怎么了,终于仁慈一回放他们回“人间”了,丁暮荀就像好好回家睡觉,自己的黑眼圈已经快赶上国宝了。
出了公司大楼,丁暮荀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北城的风还是吹得冷啊。
他想着,要不去买个暖手袋吧,也顾不上犹豫了,就跑进了商店。
丁暮荀挑了半天,才选了个看起来不太小姑娘的,走到了柜台前。
“多少钱?”丁暮荀问。
“您好,49元。”收银员回答。
收银员是个小姑娘,长的秀气,一进门就盯着丁暮荀看,这下人到眼前了,不得要个薇信。
愣是看了半天才开口:“你……你好,请问你方便,给……给个薇信吗?”说话的时候脸红红的,还有点结巴。
丁暮荀抬头看了看,见对方已经把码拿了出来,也不好意思拒绝,只是微笑的“嗯”了一声,然后加上了对方的微信。
“谢谢。”丁暮荀提上买的东西,走出了商店。
打开门的一瞬间,冷风吹到丁暮荀脸上,还是快回家吧。
丁暮荀正准备往家里走。
突然,他停住了。
这他注意到对面百货大楼上放的广告。广告上的是一个男人,很年轻,好看的不像话,正在代言一款手表,他的眼睛是天生的酒红色,看起来就像是美艳的吸血鬼,那块表衬得男人更加好看。
广告上的男人叫余洺,是当代知名度很高的明星,21岁吧,家境很好,好像是个中英混血。在北城居住的人应该没有人不知道他吧,毕竟总有些小姑娘天天在围脖上刷余洺老公。
丁暮荀其实不追星,但广告上的余洺着实吸引了他的目光,他这辈子都没见过比这张脸还要漂亮的人了。
丁暮荀想:“这才是一个正常男人吧,我只是一个很恶心的同性恋而已……”
他其实不自卑,只是自从发现自己是个gay后就变得小心翼翼,因为那场初二时的校园霸凌成了他永远的阴影。他还记得一群初三的围着他,拳打脚踢,他还记得他们嘴里不停冒出字眼:“真恶心,真tm恶心,喜欢男人的死同性恋!”“恶心,怎么不去死!”……
丁暮荀只能咬着嘴唇不敢发出声音,等待这些混混打尽兴,觉得无趣。
“啧,怎么又想起来了,真没用。”丁暮荀自嘲地说。可是,这不就是事实吗?
大屏上那个闪闪发光的人,只能是自己看看的吧。他叹息,转身走了。
丁暮荀走后。一个人走出来,戴着口罩和帽子,看着大屏上的人,再看到丁暮荀的背影,不禁一笑,是他呢。
丁暮荀回到家,打开灯,看着空荡荡的小屋和杂乱无序的茶几,顿感疲惫,澡也不说洗,就几步扑到了床上。
他有时间打开手机,又看到几条短信。
“儿啊,你什么时候能回家啊?”
“暮荀,在北城过得还好不好啊,生活稳定吗?”
“暮荀,你交你男朋友没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好人了。”
“暮荀,你妹妹考试又满分了,吵着要告诉你呢。”
“暮荀……”
……
没错,他是gay的事已经给母亲说了,老人家也挺开明的,他得到的第一个回应就是:“妈也不是什么思想封建的人,你们好好过就行,你们年轻人的事妈也管不着。”
看完一条条短信,丁暮荀放下手机。
对啊,自己还得养着妈和妹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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