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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10」可惜我是阿宸

我喜欢“阿宸”这个名字,因为她曾经说过阿宸这个名儿最是长情。

确实是长情,我这些年写过的书,每一本书的主角都叫阿宸,他像我又不似我,明明是一个虚伪又庸俗的老男人,可偏偏故事里的阿宸连我自己也觉得心疼。

他太普通了,就他这样天生就是配角命的男人有什么资格去演主角,他像一个小丑一样登上了一个不属于他的舞台,因为对比更是凸显他的平庸,他不过就是为了衬托别人才站在那里的,整幕戏结束了,也就没有几个人能记得住他的名字。

我也是可笑的,我是他的创造者但我不配得到别人的偏爱,这点很可悲,因为故事始终和现实有区别的,就好像小说里面的渣攻讨我欢喜,但是现实里面的渣攻让我恨之入骨是一样的道理。

有人问我写作多久了,我想了想,其实挺久了,我从2014年的年底开始写,我为阿宸和郜曦写了十来本书,阿宸他向来深情,深情的人向来都是被人辜负的。

这些年来,我一直都是断断续续地在写,写得最多的始终是我自己的故事,写起来就像是自己的日记,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下去的,也许是因为生活偶尔会给我一些惊喜和感动,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我都能看见远处的星光点点,前方会有一丝微弱的光,总会出现那么一两个人,他们手里拿着一面镜子,他们会慢慢地走到我的身旁对我说:你的身上会发光,镜子反射出来的正是你的光。

其实我知道他们都是哄我开心的,因为我自己很清楚,我不可能是一个发光体,我张扬我咆哮,我自我催眠自我鼓舞,有时候也挺想演绎一番他们想看的舞台戏。

我想演,那是我太浮躁,于是我也演不出他们想要的好戏,后来我才开始明白,我一直是演错了角儿,演成了让人尴尬的“四不像”。

这时,我忽地又想起了2018年的六月份,我重新拿起笔,李逸和我谈话的那一幕。

“阿宸,你再写一个故事吧,写写你自己,也写写我吧,人生苦短你得及时行乐,你也知道世事无常,搞不好啊,哪一天你兄弟我要走了,时间一长你这没良心的家伙就把我给忘记了……。”

“没事,我可以把书烧给你。”

我一直都觉得他李逸就是一个疯子,像他这种人持着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过着糜烂无趣的生活,可偏偏很多人都羡慕他这种生活,因为大部分人活着都像安宸,像那个自私庸俗又势利的老男人。

对于安宸来说郜曦就是他的光,太阳的光芒太刺眼了,想和太阳肩并肩那他也得会发光,我喜欢看着他慢慢变得强大的样子,因为他拼了老命得到的那一切,正是我一直都在渴望着的。

他是安宸,我叫阿宸。

【今天记录】

🎺日期:2019年5月10日

🎬星期:五

🎮天气:晴

🎳心情:日常冷漠没人搭理

🎻体况:一般

🎺感悟:我是一个很情绪化的人,我经常都会患得患失,我伤害的一般都是对我好的人,平淡如水的感情往往是最长久的,可如年少一般感动我的却是忽然其来的温暖和热情,我所渴望的是一种强烈的被需要的存在感。

我总希望自己在别人眼里是不一样的,如果我知道自己在对方眼里和他身边的人是一样的,那我就会逃得远远的。

我胆怯离别但我却总喜欢装作一脸轻松毫无所谓,我会把这场离别命名为缘分。

缘起缘落,失去的时候总是无声无息的,我在渴望有人会全世界地寻找我,唤着我的名字,告诉我“一直都在”。

当然了,很多人会叫我收起这种幼稚的想法,因为只有孩童才能拥有这种纯真的幻想,人这种动物,年纪越大就越是不敢轻易承诺对方,更是不愿意付出情感。

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变得冷漠。

人生来就会演戏,挖出心来跳动的欢喜全是我演过的戏,演得了俗世的剧本,却偏偏演不出真实的自己。

百感交集地站在尘世的舞台,亲眼看着自己演绎的独角戏落幕。

台下看戏的人散去了,台上空余一堆磷土,忽而起风,尘土化作为酿填埋入了路边青草的根脉里。

没有人记得我曾经是一个人,我也曾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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