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天长地久组合目录

第102章天长地久组合

霍锦程把原本戴在了眼睛上的墨镜,此时此刻给安置在了额头上。

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机车手一般,身穿着一身蓝灰相间的杰克在太阳的照射下有一种发黑发亮的美感。

他的穿搭水平是不错,身材也算得上高挑,尤其是那双之前找国外设计师搭配联名的鞋子,更是能将他英姿俊朗的气质体现无疑。

俗话说人靠衣装,可光有一身好看漂亮的衣服也还不成。

你还要有一个一往无前,风雨无阻的气质,最起码你走路不能低着头,而此时此刻的霍锦程从外表看上去似乎是完美至极。

不过眼神却相当可怜,要么就低着头,要么眼神中的那种不自信的虚脱感都已经弥漫其外,让人一看就知道他现在心里很没有底。

霍锦程两只眼睛不停的在巡视着四周,这副警惕的模样,当真令人满腹疑。

若非光鲜亮丽穿着在外,怕是必然会让人怀疑是不是个小偷。

可他这过度的警惕,似乎总算迎来了丰厚的回报,当他把目光看向顾清凝的时候,整个人先是为之一振,紧接着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

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无钱无势,家中败落,无人抚养的穷苦傻孩子在走投无路之前不经意之间买了个彩票,结果却中了头奖一般。

霍锦程俊眉一挑,顾清凝却秀眉一蹙。

说实话很意外能在这里见到他,之前云陌卿不是跟他说约法三章,让他赶紧离开吗?

怎么他阴魂不散,至今还能够在这里见到他。

“凝凝,我要找你很久了,总算是找到你了!

你看看这是什么?”

他拿出了一个包装非常精致的小包包,紧接着走过来将包里面一个口红给拿了出来,你能够看到这口红包装的非常独特,看起来是一根小细管。

口红虽然软,可却清秀水灵,看起来就仿佛像是一个精心制作的奢侈品一样。

顾清凝记得这口红的品牌叫清心精灵,拥有各种各样色号的,而这个正是一个渐变色型号的。

十年之前就有这个品牌和颜色了,但到现在还经久不衰,虽然仅仅只是一根口红,其价格都能买一辆二手车和半辆新车了。

顾清凝每次看到这口红的广告的时候都很痴迷,甚至有时候上网总是会不经意间点到他们官网的首页去尽情观赏这口红的介绍信息,而霍锦程当然知道这一点,不过他更愿意把钱花在其他的地方。

此时此刻他竟然拿着之前顾清凝最喜欢的品牌口红走了过来,看起来他葫芦里面卖着的可是不简单的药啊。

“这是我给你的,之前凝凝你不是很喜欢这东西吗,如今我就给你带了过来,我希望你能喜欢。”

“这是我之前特意给你挑选了很久的,本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口红应该也能降到比较合适的价格,可没想到我去买的时候不降反升。

当然这一切都不要紧了,为了我最心爱的凝凝,为了满足你的愿望,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看来你是不打算离开这座城市,所以在这里贿赂我。”

顾清凝已经将这人的套路完全摸透了,他就是那种典型的小人性格,在他用不着别人的时候他一句话都不会多说,别人有求于他的时候,他根本看都不看一眼。

而当他觉得哪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就会有拼命的去巴结,而一旦当那个人的利用价值没了之后,他又会毫不犹豫的去抛弃。

他必然是经历了一番心理斗争,但还是决定不想要离开这座有无限未来的城市,于是他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先找自己。

在他眼中自己是个比较好说话的人,然后花了点钱用小恩小惠贿赂自己,希望自己能够替他说话,从而让云陌卿撤销这个决定。

“呃…”

霍锦程看起来十分尴尬,说实话他没想到顾清凝会这么直白的说出来。

在他眼中自己的这位曾经的女朋友,不仅是一个十足的舔狗,而且还非常尊重别人的感受。

有时候明明自己受委屈了,也不会多说一个不字,也就是说不懂得拒绝别人。

所以这一次他就算没有十分把握,也有十分的把握能成功,更何况自己还买了她最喜爱的口红。

可没想到刚说了一句话,这口红还没交给她呢竟然就被这么直白的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没错,事实上他确实想这么做

他想要通过贿赂的方式让顾清凝开心,替他说说话,好让他留在这座城市。

毕竟那天在被警告之后,他回去和父母以及在霍家有权有势的人聊了聊。

先不说整个霍家遭到了信用危机,本来在城市的地位就江河日下,更何况就算是整个霍家集团巅峰的时候跟云家比,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一个是十层楼封顶的顶尖大别墅,而另一个就是普通漏风又漏雨的专瓦房,就算他不走,只要人家想要找麻烦的话,那简直是无解。

所以在得知真相之后,就算内心中实在心不甘情不愿,但他也只能离开了,可是他还有最后一个相对来说较为有把握的决定,那就是去找顾清凝。

“凝凝,别生气了。

我承认之前是我有些昏头了,我不应该在其他方面投入太多的精力,从而让我对你忽视了,但你相信我这并非是我的本意。”

“把你的好心好意去留给顾灵灵吧。”

霍锦程叹了口气,“我承认之前被她的狂热追求有些迷的头眼昏花,但你要相信我们两个始终没有做任何出格的事情,更不要提所谓的背叛你了,更何况在前几天顾灵灵已经把我给拉黑了。”

顾清凝听到这里不禁冷笑一声。

很经典的顾灵灵的性格。

她简直和眼前这个男人完全一模一样,但凡有点利用价值就会留着,一旦某个人落魄了,那就会毫不犹豫的踢开。

话说回来这两个人还真是很搭配呀!

不是说有句话叫什么配什么天长地久吗?看起来他俩简直是天造地设的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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